近日,沈阳基层法院发布一批与职务犯罪相关案例。其中之一就与医疗器械公司行贿医院人员有关。 具体案情如下: 2012年至2015年6月,贺某在担任沈阳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,为使该公司经销的“罗氏”牌检验试剂能够在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、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、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期使用,并不断增加使用量,多次向这三家医院的检验部门负责人行贿。 2012年1月至2014年10月期间,贺某先后7次送给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崔某好处费共计240000元;2012年5月至2015年6月期间,贺某先后8次送给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刘某好处费共计800000元;2015年2月的一天,贺某送给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临床检验中心主任牛某好处费100000元。 2015年10月,贺某被检察机关抓获。 法院审理认为,沈阳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1140000元,情节严重,其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,贺某作为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,其行为也已构成单位行贿罪,依法均应惩处。 近日,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,沈阳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一审被认定犯单位行贿罪,判处罚金30万元;贺某犯单位行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。 三家医院受贿的检验部门主任均被另案处理。
来源:华商晨报 
更多内容欢迎进入“”官网:www.medical007.com学习。 欢迎广大粉投稿(service@medical007.com)
你也可以直接骚扰小编:QQ:136394382 
|